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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標的
美國那斯達克100股價指數
中文簡稱
美國那斯達克100期貨
英文代碼
UNF
交易時間
  • 本契約之交易日同本公司營業日
  • 一般交易時段之交易時間為營業日上午8:45~下午1:45
  • 盤後交易時段之交易時間為營業日下午3:00~次日上午5:00。但到期月份契約最後交易日僅交易至下午10:30,遇美國夏令日光節約期間(Daylight Saving Time),則為下午9:30
契約價值
美國那斯達克100期貨指數乘上新臺幣50元
契約到期
交割月份
  • 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五個接續的季月
  • 新交割月份契約於到期月份契約最後交易日之次一營業日一般交易時段起開始交易
每日結算價
原則上採當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前一分鐘內所有交易之成交量加權平均價,若無成交價時,則依本公司「美國那斯達克100股價指數期貨契約交易規則」訂定之
每日漲跌幅
採前一一般交易時段每日結算價±7%、±13%、±20%三階段漲跌幅度限制
最小升降單位
指數1點 (新臺幣50元)
最後交易日
到期月份第三個星期五
最後結算日
最後交易日之次一營業日
最後結算價
最後交易日那斯達克交易所(Nasdaq)計算之美國那斯達克100股價指數特別開盤價(Special Opening Quotation, SOQ)
交割方式
現金交割,交易人於最後結算日依最後結算價之差額,以淨額進行現金之交付或收受
部位限制
  • 交易人於任何時間持有本契約同一方之未沖銷部位總和,不得逾本公司公告之限制標準
  • 法人機構基於避險需求得向本公司申請放寬部位限制
  • 綜合帳戶,除免主動揭露個別交易人者適用法人部位限制外,持有部位不受本公司公告之部位限制
保證金
  • 期貨商向交易人收取之交易保證金及保證金追繳標準,不得低於本公司公告之原始保證金及維持保證金水準
  • 本公司公告之原始保證金及維持保證金,以本公司結算保證金收取方式及標準計算之結算保證金為基準,按本公司訂定之成數加成計算之

最後交易日為下列情形,其調整方式如下,但因情事變更或有其他特殊情形致影響市場公平、公正時,本公司得調整之:
一、遇我國假日或標的指數預定不發布日(一般來說即美國Nasdaq休市日),則調整為前一同時為標的指數預定發布日及本公司營業日之日。
二、盤後交易時段因不可抗力等因素未能交易時,則延後至次一同時為標的指數預定發布日及本公司營業日之日。

(詳見「美國那斯達克100股價指數期貨契約交易規則」)
- Nasdaq®與Nasdaq-100®指數為Nasdaq集團之商標,臺灣期貨交易所(本公司)係經授權使用。Nasdaq集團並未移轉與本公司美國那斯達克100股價指數期貨契約(以下稱本商品)相關描述之合法性或適當性。本商品並非由Nasdaq集團贊助、背書、銷售或推廣。Nasdaq集團不對本商品進行保證,亦不承擔任何責任
- 前揭免責聲明以本公司英文網站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