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詐騙手法
假檢警真詐騙是指詐騙者冒充檢察官、警察或其他執法機構人員,以各種理由恐嚇或欺騙受害者,讓其進行資金轉賬或提供個人信息。在台灣期貨市場中,詐騙者可能會聲稱受害者的期貨賬戶涉及非法活動,需要協助調查並進行資金轉移,以達到詐騙目的。
(2)案例分享
陳先生是一名期貨交易人,經常進行大額交易。某天,他接到一通自稱檢察官的電話,對方聲稱陳先生的期貨帳戶涉嫌洗錢活動,並表示案件已經進入調查階段。為了防止資金外流,檢察官要求立即凍結陳先生的資產並監控帳戶。對方進一步要求陳先生解除定存、臨櫃匯款,甚至提出必須抵押房產或當面交付款項,以“協助調查”。由於擔心自己可能涉及非法活動,陳先生感到不安,隨即前往銀行辦理解除定存和匯款事宜。然而,在銀行辦理過程中,警覺的行員察覺到異常,迅速阻止了陳先生並通報警方。當陳先生協同警察抵達警局後,警方告知他這是一場假冒檢察官的詐騙。警方強調,真正的警察、檢察官或任何執法單位絕不會要求民眾私自轉賬或繳納款項。這起事件提醒陳先生和公眾,面對類似情況時務必保持冷靜,並應立即多方核實信息,若有疑慮,應立即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