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人服務與保護
交易人服務與保護
期貨商服務面
- 設置期貨商之資格。
- 期貨商申設所需時間。
- 期貨商從業人員最低僱用人數。
- 兼營期貨經紀業務之指撥營運資金須達多少,方可從事黃金期貨或人民幣期貨之交易?
- 期貨商變更資本額申請書應如何取得?
- Taifex的會員資格為何?
- 期貨商電腦系統發生故障,可否先行傳真方式申報每日調整後淨資本額?
- 專營期貨商、兼營期貨商及期貨交易輔助人之內部人員定義為何?
- 證券自營及兼營期貨自營場地及設備可否共用?
- 取得本公司股票之方式及成本。
- 設置期貨商之資格。
- 「期貨商設置標準」就專、兼營期貨商之設置條件設有明文規定。
- 資本額或指撥資金最低要求:
(1) 專營:經紀2億;自營4億。
(2) 兼營:經紀業務依受託交易範圍之差異分5千萬、8千萬、1億及2億等類型;自營則同為4億。 - 另依本公司業務規則第7條規定,期貨商須為本公司股東,惟無持股數量之限制。
- 期貨商申設所需時間。
- 期貨商從業人員最低僱用人數。
- 兼營期貨經紀業務之指撥營運資金須達多少,方可從事黃金期貨或人民幣期貨之交易?
- 期貨商變更資本額申請書應如何取得?
- Taifex的會員資格為何?
- 期貨商電腦系統發生故障,可否先行傳真方式申報每日調整後淨資本額?
- 專營期貨商、兼營期貨商及期貨交易輔助人之內部人員定義為何?
- 期貨交易輔助人內部人員,係指:(1)期貨交易輔助人之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法人董事、監察人限於法人本身及其代表人。(2)辦理期貨交易輔助業務專責部門之人員及負責督導該部門之權責主管。
- 期貨商內部人員,係指:(1)專、兼營期貨商之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法人董事、監察人限於法人本身及其代表人。(2)專營期貨商之業務員及其他從業人員。(3)兼營期貨商期貨部門人員及負責督導該部門之權責主管。
- 證券自營及兼營期貨自營場地及設備可否共用?
- 取得本公司股票之方式及成本。
- 因本公司股票並未上市掛牌交易,無法自公開市場取得,最便利之取得方式,為向擬有業務往來之期貨商購買。
- 可參考本公司股票淨值及較近期之交易價格,惟實際成交價格仍需由買賣雙方自行決定。
以向主管機關遞送許可申請開始至開業,若一切順利,約需5-6個月。
設置期貨經紀商或自營商者,依規定應有具期貨業務員資格人數至少3人,同時經營期貨經紀及自營商者,則應有具期貨業務員資格人數至少5人,另依業務執行需求,應設主辦會計(須具期貨業務員資格)、出納及資訊人員等。
目前法令規定,申請兼營期貨經紀業務並指撥專用營運資金為新台幣一億元者,即可從事黃金期貨或人民幣期貨之交易。
請參閱本公司網站(www.taifex.com.tw)→期貨商專區→交易結算申請作業各項書表→期貨商管理各項書表」。
請參閱本公司網站(www.taifex.com.tw)→期貨業專區→期貨業設置條件一覽表,內有詳細說明。
期貨商可先以傳真方式申報,電腦系統復原後再補上傳資料。
依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營業處所場地及設備標準」伍之二規定,證券商或金融機構兼營期貨自營業務,其同時辦理證券自營業務及期貨自營業務者,得共用其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