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修訂資訊

標題 公告本公司「期貨商以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緊急支應調整後淨資本額不足作業要點」修正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
日期 2007/01/04
內容 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5年12月21日金管證七字第0950153170號函。 公告事項: 一、本公司「期貨商以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緊急支應調整後淨資本額不足作業要點」修正條文及對照表各1份,如附件1。 二、本公司「期貨商、結算會員以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緊急支應調整後淨資本額不足作業說明」1份,如附件2。
[附件-1]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