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金計算
- 原始保證金
- 期交所於每一營業日日內及日終,計算最近五年結算契約之評價所採利率及匯率變動幅度,按結算會員自有結算帳戶及各客戶結算帳戶之結算契約,分別估算至少可涵蓋一定期間淨現值變動幅度99.5%信賴區間之預估損失值及考量期交所所選定壓力期間之預估損失值,作為各結算帳戶之原始保證金。
- 前項涵蓋一定期間,於結算會員自有結算帳戶為五個營業日;客戶結算帳戶為七個營業日。
- 流動性風險保證金
- 期交所得就結算會員自有結算帳戶及各客戶結算帳戶之結算契約,按各期別利率或匯率變動一個基點對淨現值之敏感度或結算契約之名目本金,逾越期交所所定各期別門檻部分,計算加收之流動性風險保證金。
- 前項各期別門檻及逾越門檻部分之流動性風險保證金加收標準,於結算會員依期交所之要求提供交易契約之買賣價差及相關資料後,由期交所訂定之。
- 連續假日加收額外保證金
- 因應連續假日期間國際金融市場產生之潛在價格波動風險
- 期交所於連續假日前另行公告
- 變動保證金(VM)/洗價損益(MTM)
- 擔保型(CTM)結算契約之淨現值變動為變動保證金(VM)
- 損益型(STM)結算契約之淨現值變動為洗價損益(MTM)
- 日內變動保證金或洗價損益為原始保證金之調整項
- 日終變動保證金或洗價損益為次一營業日之結算款項
- 變動保證金/洗價損益之計算方式
- T日日內變動保證金/洗價損益= T日日內淨現值-T-1日終淨現值
- T日日終變動保證金/洗價損益= T日日終淨現值- T-1日終淨現值
- 遇次一營業日為結算契約之利息收付日或到期結算日時,日終淨現值將扣除或加計次一營業日應收或應付利息金額或到期結算損益金額折現至計算當日之現值
- 結算契約為當日新成立者,其前一營業日之淨現值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