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後保證金追繳
保證金追繳 | 依據「期貨商、結算會員辦理結算交割作業要點」第柒點第二項規定,每日盤後結算後,若結算會員當日結算保證金權益(自營或客戶)低於應有保證金時,結算會員應主動於作業時間內補繳保證金。如六月一日收盤結算後甲結算會員之結算保證金權益為新台幣2,500萬元,但應有結算保證金為新台幣3,200萬元,則甲結算會員需補繳保證金新台幣7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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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繳期限 (作業時間) |
另依據「結算會員辦理結算交割作業要點」第柒點第一項之規定,期貨交易契約為下午一時四十五分收盤者,結算會員盤後保證金追繳作業時間為當日下午三時三十分前;期貨交易契約為下午四時十五分收盤者,結算會員盤後保證金追繳作業時間為當日下午五時三十分前。但期貨交易契約為客製化契約者,作業時間為下午五時三十分前。 |
補繳方式 |
結算會員如因收盤結算後之結算保證金不足而欲進行補繳,依據「期貨商、結算會員辦理結算交割作業要點」第柒點第二項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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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繳資料傳遞 (本公司結算銀行) |
據本公司業務規則第八十七條之規定,本公司結算系統於收盤結算後將結算會員追繳資料及當日損益撥轉資料分別以媒體傳送及書面資料,同時於當日下午五時三十分前透過與結算銀行連線之系統傳送至各結算銀行,同時本公司亦將書面資料傳真予各結算銀行,俾利結算銀行進行核對。 |
下午五時三十分前撥轉 | 結算銀行須核對書面及媒體傳送資料無誤後方可進行款項撥轉作業,同時於當日下午五時三十分前將撥轉結果通知本公司。 |
違約 | 本公司於核對結算銀行之撥轉結果資料後,如發現結算未補足追繳保證金者,依據本公司業務規則第一百零一條之規定,視該結算會員違約;同時依據業務規則第十二章「結算會員違約之處理」對結算會員進行應有之處置。 |
流程圖 | |
法源依據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期貨商、結算會員辦理結算交割作業要點」第柒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