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類別 | 商品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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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股價指數期貨 | 臺股期貨、小型臺指期貨、金融期貨、電子期貨、小型電子期貨、小型金融期貨、非金電期貨、櫃買期貨、富櫃200期貨、臺灣永續期貨、臺灣生技期貨、半導體30期貨、航運期貨 |
國外股價指數期貨 | 東證期貨、美國道瓊期貨、美國標普500期貨、美國那斯達克100期貨、英國富時100期貨 |
ETF期貨 | 詳本公司網站 |
匯率期貨 | 美元兌人民幣期貨、小型美元兌人民幣期貨、歐元兌美元期貨、美元兌日圓期貨、英鎊兌美元期貨及澳幣兌美元期貨 |
個股期貨 | 詳本公司網站 |
商品類期貨 | 黃金期貨、臺幣黃金期貨、布蘭特原油期貨 |
國內股價指數選擇權 | 臺指選擇權、電子選擇權、金融選擇權 |
ETF選擇權 | 詳本公司網站 |
商品選擇權 | 黃金選擇權 |
(一) | 期交所訂定即時價格區間,對適用商品之每一「新進委託」(不含期貨跨月價差衍生委託)試算其可能成交價格,若買進委託可能成交價格高於即時價格區間上限,或賣出委託的可能成交價格低於即時價格區間下限,將予以退單。也就是本措施只會對造成價格大幅上漲之買單或造成價格大幅下跌之賣單,進行退單,對以低價買進或高價賣出之低掛買單或高掛賣單不會退單,其判斷條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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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若新進委託已通過檢核,進入委託簿,後續將不再檢核是否退單;但若交易人對已進入委託簿之委託進行改價,將依改價內容重新檢核該委託是否符合本措施退單標準。 |
(三) | 期貨商品交易具衍生單功能,因衍生單非實際委託單,故不適用動態價格穩定措施。 |
(四) | 臺指選擇權組合式委託以其各組成契約可能成交價是否逾越退單標準進行檢核,若任一組成契約超過退單標準,則該組合式委託予以退單。 |
(一) | 即時價格區間上限及下限計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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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基準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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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退單點數 (退單點數基準值及退單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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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條件為當盤有效(ROD)或立即成交否則取消(IOC),買進(賣出)委託可能成交價格未高(低)於即時價格區間上(下)限的口數可成交,其餘口數退單;倘為立即全部成交否則取消(FOK),若買進(賣出)委託有任一口可能成交價格高(低)於即時價格區間上(下)限,則整筆委託退單。
例如:假設交易人以限價委託買進5口臺股期貨最近月契約,其中4口可能成交價格未高於即時價格區間上限,1口可能成交價格高於即時價格區間上限:
若該委託條件為ROD或IOC,則該筆委託4口成交,1口退單 |
若該委託條件為FOK,則該筆委託5口均退單 |
個股期貨遇到下列狀況時,會暫停動態價格穩定措施:
(一) | 考量個股因減資、新設合併、處置、重大訊息待公布時,將有一段時間停止買賣或暫停交易,且恢復交易當日波動通常較大,因此標的現貨經暫停交易後,恢復交易當日開盤前,當天該檔個股期貨開盤後到現貨開盤前,不適用動態價格穩定措施,直到現貨開盤後恢復。 |
(二) | 考量個股有重大利多或利空時,常需要數日反應,因此標的現貨前一日收盤價達漲跌停,當天該檔個股期貨開盤後到現貨開盤前,不適用動態價格穩定措施,直到現貨開盤後恢復。 |
(三) | 為降低系統性風險,倘當日期貨開盤前達到期交所訂定的盤前量化暫停指標(遇國內外期貨或現貨市場漲跌幅逾期交所所定之一定比率),將暫停所有個股期貨動態價格穩定措施,直到現貨開盤後恢復。 |
動態價格穩定措施遇質化條件或量化標準時,將調整一部或全部適用契約之即時價格區間上下限或暫停動態價格穩定措施。
(一) | 質化條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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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量化標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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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每筆新進委託」皆依當時可能成交價與即時價格區間進行檢核。當市場出現快市時,交易人前後筆同價位委託仍可能產生不同退單結果。
範例:交易人前後以2筆限價委託買進臺股期貨,委託價格同為10300,因可能成交價不同,致不同退單結果
(二)停留於委託簿等待撮合委託單,不會被退單。即時價格區間變動時,可能使委託簿最佳委買、委賣同時落於區間外。
範例:因特殊市況價格區間快速下移,使委託簿中最佳買進及最佳賣出,同時落於區間外
(三)本措施僅能提供一定範圍之價格穩定,交易人買賣交易時,仍應注意各類委託單與委託價格合理性。另動態價格穩定措施運作時,可能因市況放寬退單點數或因資訊異常暫停退單,交易人買賣交易時,應留意委託價格合理性及市場流動性,不宜完全依賴本措施。
(一)國內股價指數期貨
案例1:
假設前一交易日加權指數收盤價為10,000點,臺股期貨第3季月契約計算基準價之前一筆有效成交價為10,005點,則即時價格區間上、下限分別為10,205點(=10,005+(10,000×2%))及9,805點(=10,005-(10,000×2%)),若交易人以市價委託賣出1口,此時委託簿如下,該筆委託可能成交價格為9,600點,低於9,805點,則該筆委託將被退單。
案例2:
假設前一交易日加權指數收盤價為10,500點,臺股期貨第3季月契約計算基準價之前一筆有效成交價為10,505點,則即時價格區間上、下限分別為10,715點(=10,505+(10,500×2%))及10,295點(=10,505-(10,500×2%)),若交易人以市價委託買進1口,此時委託簿如下,該筆委託可能成交價格為10,800點,高於10,715點,則該筆委託將被退單。
(二)臺指選擇權
案例1:
假設前一交易日加權指數收盤價為10,000點,日盤盤中TXO最近月履約價9600賣權基準價為202點,即時價格區間上、下限分別為402點(=202+(10,000×2%))及2點(=202-(10,000×2%)),若交易人以市價委託買進1口履約價9600賣權,此時委託簿如下,該筆委託可能成交價為403點,高於402點,則該筆委託將被退單。
案例2:
TXO次近月履約價9600賣權即時價格區間上限為250點,下限為0.1點。履約價9500賣權即時價格區間上限為240點,下限為0.1點,若交易人以市價委託買進履約價9500賣權、賣出履約價9600賣權1口多頭價差組合式委託,此時委託簿如下,因該筆組合式委託中,9500賣權可能成交價244點高於即時價格區間240,則該筆組合式委託將被退單。
(三)國外股價指數期貨
案例1:
假設本公司美國道瓊期貨最近季月契約每日結算價為26,000點,最近季月契約基準價為26,020點,即時價格區間上、下限分別為26,540點(=26,020+(26,000×2%))及25,500點(=26,020-(26,000×2%)),若交易人以市價委託買進1口,此時委託簿如下,該筆委託可能成交價格為26,550點,高於上限26,540點,則該筆委託將被退單。
案例2:
假設本公司美國標普500期貨最近季月契約每日結算價為2,900點,最近季月契約基準價為2,901點,即時價格區間上、下限分別為2,959點(=2,901+(2,900×2%))及2,843點(=2,901-(2,900×2%)),若交易人以市價委託賣出1口,此時委託簿如下,該筆委託可能成交價格為2,842點,低於下限2,843點,則該筆委託將被退單。
(四)匯率期貨
案例1:
假設本公司小型美元兌人民幣期貨最近月契約結算價為6點,最近月契約基準買價及賣價為6.1221點及6.1234點,即時價格區間上、下限分別為6.2434點(=6.1234+(6×2%))及6.0021點(=6.1221-(6×2%)),若交易人以市價委託買進1口,此時委託簿如下,該筆委託可能成交價格為6.2501點,高於上限6.2434點,則該筆委託將被退單。
案例2:
假設本公司歐元兌美元期貨最近季月契約每日結算價為1.2點,最近季月契約基準買價及賣價為1.2567點及1.2570點,即時價格區間上、下限分別為1.2810點(=1.2570+(1.2×2%))及1.2327點(=1.2567-(1.2×2%)),若交易人以市價委託賣出1口,此時委託簿如下,該筆委託可能成交價格為1.232點,低於下限1.2327點,則該筆委託將被退單。
(五)ETF期貨
案例1:
假設本公司元大寶滬深ETF期貨最近月契約開盤參考價為18點,最近月契約基準價為18.2點,即時價格區間上、下限分別為18.83點(=18.2+(18×3.5%))及17.57點(=18.2-(18×3.5%)),若交易人以市價委託買進1口,此時委託簿如下,該筆委託可能成交價格為18.85點,高於上限18.83點,則該筆委託將被退單。
案例2:
假設本公司元大台灣50ETF期貨最近月契約開盤參考價為75點,最近月契約基準價為75點,即時價格區間上、下限分別為76.5點(=75+(75×2%))及73.5點(=75-(75×2%)),若交易人以市價委託賣出1口,此時委託簿如下,該筆委託可能成交價格為73點,低於下限73.5點,則該筆委託將被退單。
(六)個股期貨
案例1:
假設期交所台塑期貨最近月契約開盤參考價為100元,台塑開盤前,台塑期貨最近月契約基準價為100.5元,即時價格區間上、下限分別為107.5元(=100.5+(100×7%))及93.5元(=100.5-(100×7%)),若交易人以市價委託買進1口,此時委託簿如下,該筆委託可能成交價格為108元,高於上限107.5元,則該筆委託將被退單。
案例2:
假設期交所台積電期貨最近月契約開盤參考價為600元,台積電開盤後,台積電期貨最近月契約基準價為599元,即時價格區間上、下限分別為620元(=599+(600×3.5%))及578元(=599-(600×3.5%)),若交易人以市價委託賣出1口,此時委託簿如下,該筆委託可能成交價格為577元,低於下限578元,則該筆委託將被退單。
(七)商品類期貨
案例1:
假設本公司黃金期貨最近到期契約每日結算價為1,800點,最近到期契約基準價為1,790點,即時價格區間上、下限分別為1,826點(=1,790+(1,800×2%))及1,754點(=1,790-(1,800×2%)),若交易人以市價委託買進1口,此時委託簿如下,該筆委託可能成交價格為1,840點,高於上限1,826點,則該筆委託將被退單。
案例2:
假設本公司布蘭特原油期貨最近到期契約每日結算價為2,000點,最近到期契約基準價為2,010點,即時價格區間上、下限分別為2,070點(=2,010+(2,000×3%))及1,950點(=2,010-(2,000×3%)),若交易人以市價委託賣出1口,此時委託簿如下,該筆委託可能成交價格為1,930點,低於下限1,950點,則該筆委託將被退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