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市場規章案例解說專欄
案例八 | 期貨交易人之權益數低於維持保證金數額時,除應補繳保證金外,還會有產生超額損失之風險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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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 |||
某甲於期貨商開戶從事期貨交易,某日其帳戶權益數低於未沖銷部位所需之維持保證金數額,並接獲期貨商保證金追繳之通知。某甲認為受託契約上訂有期貨商得代為強制沖銷之規定,故未依通知補足保證金。未料一突發重大財經事件,導致其帳戶產生超額損失。某甲可否主張期貨商應代為強制沖銷,而拒絕承擔超額損失? | |||
本案例相關法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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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交易人應注意事項 | |||
(一)期貨交易人從事期貨交易時要注意相關交易規則與風險,開戶時除由合格業務員解說各種期貨商品之性質、交易條件及可能之風險外,對受託契約及風險預告書之內容亦應詳細閱讀,以保障自身權益。 (二)受託契約上雖訂有期貨商得代為強制沖銷之規定,但遇特殊狀況時,有可能產生超額損失,期貨交易人本身有維持保證金之義務,從事交易時應注意相關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