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期貨市場新制專區-東證期貨三階段漲跌幅新制專區

一、制度說明

東證期貨現行每日漲跌幅為前一交易日每日結算價之±16%,屬一階段式漲跌幅,與日本交易所集團掛牌之東證期貨採±8%、±12%、±16%三階段漲跌幅不同。考量東證期貨價格可變動幅度較大,為減緩市場過度反應,期交所於今(105)年6月27日調整為±8%、±12%、±16%三階段式漲跌幅。有關東證期貨三階段漲跌幅新制說明如下:

(一)盤前收單時期(7:45~8:00):東證期貨各月份契約漲跌幅限制為前一交易日每日結算價±8%。
(二)開盤集合競價(8:00):如果最近月到期契約開盤集合競價之成交價觸及前一交易日每日結算價±8%漲跌幅限制,10分鐘後,各交割月份契約漲跌幅放寬至前一交易日結算價±12%。
(三)盤中逐筆撮合時段(8:00~16:05):
1.如果開盤集合競價成交價未觸及±8%,則開盤後仍維持±8%之漲跌幅,盤中逐筆撮合交易時段,如果最近月到期契約成交價觸及前一交易日每日結算價±8%漲跌幅限制,10分鐘後,各交割月份契約漲跌幅放寬為前一交易日結算價±12%。
2.如果最近月到期契約成交價已於開盤集合競價或盤中逐筆撮合時段觸及±8%,且各交割月份契約漲跌幅已放寬為±12%後,若最近月到期契約成交價觸及前一交易日結算價±12%漲跌幅限制,10分鐘後,各交割月份契約漲跌幅放寬為前一交易日結算價±16%。
(四)收盤前10分鐘(16:05~16:15):東證期貨最近月到期契約如達前述觸發標準(±8%或±12%)時,因距離收盤不足10分鐘,故不放寬漲跌幅。
(五)有關前述(二)~(四)觸發標準,主要以最近月契約成交價觸及±8%、±12%漲跌幅限制決定是否觸發,非最近月契約達漲跌幅限制則不會放寬漲跌幅。若最近月契約無成交價時,則以最近月份契約「委託簿中最佳1檔買進價格」觸及+8%(或+12%)漲幅限制,或最近月份契約「委託簿中最佳1檔賣出價格」觸及-8%(或-12%)跌幅限制替代。此外,觸發後10分鐘期間均持續交易,不會暫停交易。
(六)其他注意事項:現行本公司交易系統可針對期貨價差產生衍生單至個別月份委託簿中,其目的係透過衍生單功能,以增加期貨價差之成交機會。惟衍生單之價格有時受限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放寬瞬間,買進衍生單價格將向上調整、賣出衍生單價格將向下調整。由於調整後價格可能與委託簿相對方成交,此部分仍將依「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進行撮合。
 

二、法令規章

(一)交易面法規
(二)上線日期相關公告
 

三、宣導專區

(一)宣導說明會
1.參加對象:期貨業從業人員及交易人
2.活動期間:105年5-6月
3.辦理地點:全國各縣市辦理12場次
4.報名網頁
5.實況錄影
(二)宣導講義
 東證期貨三階段漲跌幅新制
(三)媒體報導
1.系列一-東證期四時段三階漲跌幅 防大波動風險
2.系列二-緩衝期設計 利於調整交易策略
3.系列三-三階段漲跌幅 該怎麼計算?
4.系列四-三階段漲跌幅 取決關鍵10分鐘
 

四、文宣

1.海報
2.摺頁文宣